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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法院典型案例:离婚协议虚假分割财产,无法排除强制执行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涉不动产执行异议之诉典型案例,其中东莞法院审理的《以离婚协议虚假分割的财产不得排除执行——陈某诉某资产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成功入选,该案例对规范离婚财产分割、遏制虚假诉讼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东莞张瑞山律师结合案例细节为市民解读核心法律要点。
据悉,某银行于2014年5月向麦某禄发放300万元贷款,贷款到期后麦某禄未依约还款,经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后某资产公司受让该债权成为申请执行人,法院依法查封了麦某禄名下的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麦某禄的前妻陈某以双方2014年10月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为由,主张上述财产归其所有,提起诉讼请求排除执行。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与麦某禄的离婚及财产分割约定均发生在麦某禄向银行贷款之后,且陈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实际占有使用该涉案财产。更关键的是,陈某在2016年另案诉讼中,曾明确确认该涉案土地及建筑物为麦某禄所有,与本次诉讼主张相互矛盾。最终,法院判决驳回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东莞张瑞山律师解读:本案的核心要点的是,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并非必然能排除强制执行。若当事人以离婚协议为由主张排除执行,需满足“财产分割发生在债务形成之前、已实际占有使用财产、无规避债务嫌疑”等条件。实践中,部分当事人试图通过离婚虚假分割财产逃避债务,此类行为不仅无法得到法院支持,还可能因虚假诉讼面临法律责任。张瑞山律师提醒,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合法原则,切勿试图通过虚假约定规避债务,若面临此类纠纷,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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